工業設計診斷之定義與程序-以工業局設計診斷輔導專案執行結果分析為主

工業設計診斷之定義與程序-以工業局設計診斷輔導專案執行結果分析為主

鄧 成連

摘要


本研究以設計管理角度進行工業設計診斷之實証研究,經由工業局設計診斷輔導報告書分析、設計專業專家訪談以及廠商問卷調查,調查台灣企業體之設計診斷現況,期了解工業設計診斷服務之主要項目與內容並界定其診斷程序與診斷項目,以建立工業設計診斷程序新模式。主要結論:
(1)設計診斷之定義由目的而論,可分為建言式診斷、短期性診斷與長期性診斷;而診斷對象則可分為組織性與功能性對象兩類;
(2)設計專家似以問題解決流程為其設計診斷程序之依據;
(3)設計診斷之工作內容可依瞭解、界定、分析與輔導等不同階段予以分類;
(4)目前廠商之設計執行力並未達「優」階段,似應加強設計診斷之功能與運用,以提昇廠商就診的積極性;
(5)設計診斷之需求似可分為僅需建議處理之設計建言需求群、應立即處理的設計輔導需求群、可短期改善的管理與企劃需求群、以及需長期處理的策略管理需求群;
(6)配合病因之狀態,提出迴路式分級處理形之設計診斷程序。